⒈ 拱手听从命令。
引宋 陈亮 《酌古论·马燧》:“三镇平,则 淄 青 之胆破矣。命一辩士持天子之詔往諭之,彼安得不束手听命哉!”
1、钦察汗忙哥帖木儿势孤,也束手听命。
2、至明宗即位,由文宗遣使诏谕,囊嘉岱方束手听命,削王称臣。
3、对面人等放下刀剑,束手听命,可保家人不受坐连,否则缇骑一出,片瓦不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