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超出职权范围。
引汉 刘向 《条灾异封事》:“欲竭愚诚,又恐越职。”唐 李翱 《劝河南尹复故事书》:“意尽词真,无以越职出位言为罪。”宋 苏轼 《论河北京东盗贼状》:“越职献言,不敢自外。”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一章第一节:“任用官吏要使之称职,不许官吏越职办事。”
1、伯纳德·莫瑞诺,乌拉韦的参谋长,因越职向最高法院法官们的探听消息被罚18年内禁止担任公共职务。
2、集议制有一定的规则,突出的是不能风闻言事和越职言事;
3、学生又何苦越职干政,自取咎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