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practise favoritism;
⒈ 曲从私情。
引汉 桓宽 《盐铁论·刺复》:“富者买爵贩官,免刑除罪,公用弥多而为者徇私。”
宋 苏轼 《论每事降诏约束状》:“若受贿徇私,罪名重者,自从重。”
章炳麟 《代议然否论》:“惟以发抒党见为期,不以发抒民意为期,乃及工商诸政,则未有不徇私自环者。”
⒈ 受私情左右,不能秉公处理事物。汉·桓宽宋·苏轼〈论每事降诏约束状〉:「若受贿徇私,罪名重者,自从重。」也作「徇情」。
引《盐铁论·刺复》:「策诸利富者,买爵贩官,免刑除罪,公用弥多而为者徇私。」
反秉公
德语befangen sein (V)
(1)(动)依从;曲从:~情|~私。(2)(动)〈书〉对众宣示。(3)(动)〈书〉同“殉”。
(1)禾名。(2)(形)属于个人的或为了个人的:~产|~仇。(3)(名)私心;私利。(4)秘密而不合法:~法|~党。(5)(形)暗地里、私下:~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