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entity law;
⒈ 王法。
引《韩非子·奸劫弑臣》:“夫有术者之为人臣也,得效度数之言,上明主法,下困姦臣,以尊主安国也。”
《史记·日者列传》:“事私利,枉主法。”
⒉ 主管法令。
引《商君书·定公》:“故圣人为法,必使之明白,易知,名正,愚知徧能知之,为置法官,置主法之吏,以为天下师。”
⒈ 规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相对于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而言。
1.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家庭的首脑:主人。物主。失主(失掉财物的人)。当家作主。2. 旧时臣子称君王,下级称上级,仆人称家主:君主。主上。3.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决定:主张。主见。主意。主义。4.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民主。自主。主持。主宰。主权(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5. 最重要的,最基本的:主次。主要。主力。主将(jiàng)。6. 预示:早霞主雨。7.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木主。神主。8. 基督教、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9. 姓。
(1)(名)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强制遵守的法律、指令、条例等行为规则的总称:宪~。(2)(名)方法、方式:写~。(3)(名)标准样子;可以模仿的:取~。(4)(名)佛教的教义;也泛指佛教和道教的:~术。(5)姓。(6)(动)效法:~后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