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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常处於中

出自明代陈淳的《閒居杂咏三十二首·仁

“要常处於中”出自宋代陈淳的《閒居杂咏三十二首》,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yào cháng chù yú zhōng,诗句平仄:仄平仄平平。

仁人之安宅,在心本全德。
要常处於中,不可违终食。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心本不可:1.助动词。不可以;不能够:~偏废。~动摇。二者缺一~。2.跟“非”搭配,构成“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今天这个会很重要,我非去~。3.决不能,必须不。

要常处於中的上一句是:在心本全德

要常处於中的下一句是:不可违终食

鉴赏

《闲居杂咏三十二首·仁》是宋代诗人陈淳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仁人之安宅,
在心本全德。
要常处於中,
不可违终食。

诗意:
这首诗词探讨了仁德与内心安宁之间的关系。它强调了一个仁人在内心深处追求全面德行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在日常生活中保持平衡和中庸之道的必要性。

赏析:
《闲居杂咏三十二首·仁》以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它的主题。首句“仁人之安宅”意味着真正的仁人能够在自己的内心中建立一个安宁的居所,这种居所并非物质上的住所,而是心灵的净土。它传达了一个重要的观点,即一个人只有在内心深处追求仁义道德,才能真正达到内心的平静与安宁。

接下来的两句“在心本全德,要常处於中”强调了仁德的内在性质。它们指出了仁德不仅仅是一种表面的行为,而是根植于内心的道德准则。仁德的实践需要持之以恒,常常保持在中庸之道上,不偏不倚地处理各种事物。这种中庸之道的态度是仁德的表现,也是实现个人和社会和谐的关键。

最后一句“不可违终食”强调了仁德的重要性。它指出,仁德应该贯穿于一个人的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仅是在特定的时刻或特定的领域表现出来。仁德是一种生活方式,是一种持久的追求。

《闲居杂咏三十二首·仁》通过简短而精练的语言,表达了对仁德与内心安宁之间紧密联系的思考。它提醒人们,内心的安宁和追求仁德是相互促进的,只有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才能实现个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繁荣。

陈淳简介

明代·陈淳的简介

陈淳,1483年生,1544年逝世(另一种说法是1482—1539),长洲(今江苏苏州)人。字道复,后以字行,更字复甫,号白阳,又号白阳山人。他的有些作品,所画质朴,可以看出受沈周画法的影响, 从他现存作品中即可见风格和用笔,既能放得开,又能收得住。在绘画史上,陈淳与徐渭并称为“白阳、青藤”, 陈淳的绘画当属文人隽雅一路的,即“白阳”一派画家。

...〔 ► 陈淳的诗(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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