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将安定证群疑的上一句是:顿向此间超十地
鉴赏
《题招题院静照堂》是宋代冯浩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对该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宝坊新构断尘飞,
宴坐朝朝内外宜。
一自觉来无相见,
久忘言后少人知。
天中月满云收夜,
海底珠明浪静时。
顿向此间超十地,
愿将安定证群疑。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一处名为“招题院”的安静的照堂。诗人表达了对这个地方的喜爱和向往,以及对安定和证明自己的愿望。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而富有意境的语言,展示了冯浩对一处静谧之地的向往。首句“宝坊新构断尘飞”描绘了一座精美的建筑,象征着安宁和美好。第二句“宴坐朝朝内外宜”表达了诗人在这里举行宴会的愿望,暗示了他希望将这片宁静的地方与内外的人们分享。
接下来的两句“一自觉来无相见,久忘言后少人知”表达了诗人在这里感受到的独特宁静,他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言语,也没有人知道他在这里。这种寂静与独处的感觉给诗人带来了内心的平静。
下半部分的两句“天中月满云收夜,海底珠明浪静时”使用了自然景物的比喻,描绘了夜晚的宁静和宏伟景象,进一步突出了诗中所表达的安定和平静的主题。
最后两句“顿向此间超十地,愿将安定证群疑”表达了诗人的愿望,他希望通过在这片宁静之地安定下来,证明自己的价值和才华,解决外界对他的怀疑。
整首诗词通过描绘一处静谧之地,表达了诗人对安定和宁静生活的向往,并展示了他渴望在这样的环境中实现自己的价值和才华的决心。这种对内心世界的追求和对外界困扰的超越,显示了冯浩在宋代士人中独立思考和追求内心平静的精神风貌。
冯浩简介
宋代·冯浩的简介
冯浩,建康(今江苏南京)人。仁宗时为开封府推官。皇祐二年(一○五○)迁集贤校理、三司度支判官(《西溪集》卷六《刑部郎中充集贤校理冯浩可依前官集贤校理充三司度支判官制》),出提点利州路刑狱。嘉祐三年(一○五八),降知商州。五年,为江南西路转运使。神宗元丰三年(一○八○),由太常少卿、直史馆拜光禄卿,提举崇禧观。今录诗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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