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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与之亡,自初生而汝母即捐,福命苦矣;

出自清代李寿蓉的《静宜十五亡女

zǐ mèi yǔ zhī wáng , zì chū shēng ér rǔ mǔ jí juān , fú mìng kǔ yǐ ;

姊妹与之亡,自初生而汝母即捐,福命苦矣;

儿女安所恋,惟将死以其婿见托,情辞惨然。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姊妹:1、主流用法及现代用法是统称家庭同胞,有兄弟则是兄弟姐妹,没有兄弟才为姐妹,没有姐妹则是兄弟。这是作为固定词汇(姊妹、老公、公公、妈祖等固定词汇。也写作“子妹”。2、历史上,也指姐姐和妹妹;及对年辈相当的女性的友好称呼。借用的用法并非其特征。
命苦初生:刚刚出生。犹初兴。开始发展。初现。

姊妹与之亡,自初生而汝母即捐,福命苦矣;的下一句是:儿女安所恋,惟将死以其婿见托,情辞惨然。

李寿蓉简介

清代·李寿蓉的简介

不详

...〔 ► 李寿蓉的诗(9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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