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赋梅花诗,拟继三百五。
出自宋代:陆佃的《依韵和毅夫新栽梅花》
shuí fù méi huā shī , nǐ jì sān bǎi wǔ 。
谁赋梅花诗,拟继三百五。
昔闻林居士,幽栖贲岩坞。
琼章虽在人,玉树已埋土。
湖山今寂寥,五云谩无雨。
夫君擅文章,颇以诗自许。
芬芳春草生,光芒夜珠吐。
人间再生岛,名在诗书圃。
锦囊贮西施,佳丽生百妩。
翱翔道家山,文采动人主。
阳春定能和,白华应可补。
后生谁敢当,柏直口尚乳。
老夫幸未疲,腰剑犹能舞。
誰賦梅花詩,拟繼三百五。
昔聞林居士,幽栖贲岩塢。
瓊章雖在人,玉樹已埋土。
湖山今寂寥,五雲謾無雨。
夫君擅文章,頗以詩自許。
芬芳春草生,光芒夜珠吐。
人間再生島,名在詩書圃。
錦囊貯西施,佳麗生百妩。
翺翔道家山,文采動人主。
陽春定能和,白華應可補。
後生誰敢當,柏直口尚乳。
老夫幸未疲,腰劍猶能舞。
谁赋梅花诗,拟继三百五。的下一句是:昔闻林居士,幽栖贲岩坞。
宋代·陆佃的简介
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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