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食至七日,能将礼自居。
出自宋代:林同的《夷狄之孝十首(其七)扶桑国》
不食至七日,能将礼自居。
既然严像设,亦复奠朝晡。
不食至七日,能将礼自居。的下一句是:既然严像设,亦复奠朝晡。
鉴赏
《夷狄之孝十首·扶桑国》是宋代诗人林同的作品之一。这首诗以夷狄之民扶桑国为背景,以孝道为主题,表达了主人公在严苛的环境中仍能坚守礼法与孝道的精神。
这首诗的中文译文是:不食至七日,能将礼自居。既然严像设,亦复奠朝晡。
诗意:
这首诗通过描述夷狄之民扶桑国的风俗和主人公的行为,探讨了孝道和礼法的重要性。主人公在饥饿的环境下坚持不吃七天,展现了他对礼的坚守和孝道精神。他不仅恪守严格的仪式和规矩,还恭敬地奠上朝拜的食品,向祖先致敬。
赏析:
这首诗以简洁明了的语言展示了主人公在夷狄之地的孝道表现。通过主人公不食七日的坚持,体现了他对礼法的尊崇和对祖先的敬仰之情。他的行为不仅是对祖先的敬意,也是对自身家族血脉的延续和传承的一种表达。
这首诗在描写中蕴含了对孝道和礼法的崇高赞美,强调了这些传统价值在各个文化背景下的普适性。同时,它也从侧面反映了宋代社会对道德伦理的高度重视,以及人们在艰难环境下依然能够坚守传统美德的力量。
总体而言,这首诗以简洁的语言展现了主人公在夷狄之地的孝道行为,表达了对孝道和礼法的推崇。它通过描写个人的奉献和坚守,传递了对传统美德的赞美和对道德伦理的思考,具有深刻的人文关怀和审美价值。
林同简介
宋代·林同的简介
(?—1276)宋福州福清人,字子真,号空斋处士。林公遇子。深于诗。以世泽授官,弃不仕。元兵至福州,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招募义兵。元兵至城下,仝子遁,同啮指血书壁,誓守忠义,寻被执,不屈而死。有《孝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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