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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溪山北,颇自爱吾庐。

出自宋代洪拟的《宁海五咏(其一)崇教寓居

qī nián xī shān běi , pǒ zì ài wú lú 。

七年溪山北,颇自爱吾庐。

人生真寄耳,何必赋归欤。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山北七年自爱:(动)爱惜自己的身体、名誉。

七年溪山北,颇自爱吾庐。的下一句是:人生真寄耳,何必赋归欤。

洪拟简介

宋代·洪拟的简介

洪拟

(1071—1145)宋镇江丹阳人,字成季,一字逸叟。先本姓弘,避南唐讳改。哲宗绍圣元年进士。历国子博士、监察御史,进侍御史。王黼、蔡京用事,拟中立无所附会。高宗时,累迁吏部尚书。自南渡后,法无见籍,吏随事立文,拟以旧法及续降指挥详定成《七司敕令》。以直言罢,复起知温州。卒谥文宪。有《净智先生集》、《杜甫诗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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