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情限与夺,兹理奚以据。的上一句是:鸣鸠已安巢,飞鹊尚求树。
物情限与夺,兹理奚以据。的下一句是:谅知巧者劳,岂得违所赋。
曾巩简介
宋代·曾巩的简介
曾巩(1019年9月30日-1083年4月30日,天禧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元丰六年四月十一日),字子固,世称“南丰先生”。汉族,建昌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曾致尧之孙,曾易占之子。嘉祐二年(1057)进士。北宋政治家、散文家,“唐宋八大家”之一,为“南丰七曾”(曾巩、曾肇、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之一。在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贡献卓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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