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应箭锋柱的上一句是:事存函盖合
鉴赏
诗词:《偈颂七十八首》
朝代:宋代
作者:释正觉
这首诗词是由宋代佛教高僧释正觉所作,名为《偈颂七十八首》。尽管无法提供原文内容,但我们可以分析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诗词的中文译文表达了佛教思想中的一些核心观点,通过简洁而深远的语言道出了许多哲理。译文中提到"万物自有功",这意味着所有事物都有其自身的价值和功效。这句话传达了佛教中关于因果律和众生平等的概念。另外一句"当言用极处"则表明了在言语中要善用适当的时机和语境。这句话强调了智慧和谨慎在交流中的重要性。
诗意上,这首诗词探讨了人们在言语和行为中应该持有的态度和原则。它传达了一个道德和伦理的信息,教导人们以正确的方式对待他人,遵守道义和法则。释正觉通过简明扼要的语言,呼吁人们在与他人互动时保持友善、公正和善意,以达到和谐共处的目标。
从赏析的角度来看,这首诗词结构简练,语言朴实却富有哲理。它通过简洁的句式和深入人心的言辞,将佛教的智慧传递给读者。这首诗词提醒我们在言行中要谨慎和明智,同时也提醒我们要认识到一切事物都有其价值和功效。它强调了语言的能力和影响力,教导我们善用言辞,以达到积极和有益的效果。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传达了佛教智慧的核心思想,呼唤人们在言语与行为中保持正直和善良。它在简洁的词句中蕴含着深刻的道德教诲,不仅给予读者启迪,也与我们当下的社会相呼应。
释正觉简介
宋代·释正觉的简介
觉(一○九一~一一五七),号宏智,俗姓李,隰州隰川(今山西隰县)人。 年十一出家,十五落发,十八游方,三十四出世。 得度于净明寺本宗大师,得戒于晋州慈云寺智琼律师,得法于舒州丹霞山子淳禅师。 初住泗州普照寺。 钦宗靖康二年(一一二七)四月,移住舒州太平兴国禅院。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十月,迁江州庐山圆通崇胜禅院。 二年六月,住江州能仁寺,九月,移住真州长芦崇福禅院。 三年末住庆元府天童山景德寺。 绍兴八年(一一三八),受诏住临安府灵隐寺,未阅月,归天童。 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七。 为青原下十三世,丹霞子淳禅师法嗣。 有宗法等编《天童正觉禅师广录》九卷传世。 事见《广录》及所附周葵撰《塔铭》、王伯庠撰《行业记》,《嘉泰普灯录》卷九、《五灯会元》卷一四、《宝庆四明志》卷九有传。 正觉诗,以辑自《续藏经》所收《天童正觉禅师广录》编为六卷。 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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