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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勿悲生女

出自宋代林同的《妇女之孝二十首·木兰

“谨勿悲生女”出自宋代林同的《妇女之孝二十首·木兰》,诗句共5个字,诗句拼音为:jǐn wù bēi shēng nǚ,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

谨勿悲生女,均之有至情。
萦能赎父罪,兰亦替爷征。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生女至情

谨勿悲生女的下一句是:均之有至情

鉴赏

《妇女之孝二十首·木兰》是宋代诗人林同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请勿悲叹生为女,女性同样有至情。
萦能为父赎罪过,木兰亦替爷征。

诗意:
这首诗词讴歌了一个妇女木兰的孝道故事。诗人表达了女性同样具备深厚的情感和孝心,不应因为性别而被贬低。木兰以自己的行动来替父亲征战,展现了女性的勇敢和坚韧。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讴歌了木兰的孝道精神,突出了女性的勇敢和坚韧。诗中的"木兰"是中国古代著名的女英雄,她替父从军,以自己的力量和勇气完成了男子的任务。诗人通过木兰的形象,强调了女性在传统社会中的价值和意义。

诗中的"萦"和"兰"是木兰的名字,也是诗人转化的象征。"萦"意为缠绕,表示木兰用自己的行动来赎回父亲的罪过,体现了她深厚的孝心和牺牲精神。"兰"则是木兰的别名,也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象征之一,代表着高洁和纯真。

整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表达了女性的伟大和坚韧,让人们重新审视女性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林同通过木兰的故事,传达出对女性的尊重和赞美,唤起读者对妇女孝道的敬佩和思考。

林同简介

宋代·林同的简介

(?—1276)宋福州福清人,字子真,号空斋处士。林公遇子。深于诗。以世泽授官,弃不仕。元兵至福州,福建招抚使刘仝子即其家置忠义局,招募义兵。元兵至城下,仝子遁,同啮指血书壁,誓守忠义,寻被执,不屈而死。有《孝诗》。

...〔 ► 林同的诗(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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