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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中措

[宋代]:曹勋

朝中措 
诗文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酒杯:亦作'酒杯'。亦作'酒柸'。喝酒用的杯子。
歌舞:(名)唱歌和舞蹈的合称:~厅|~表演。
雁柱不须:不用;不必。
芳心:1、指花蕊。俗称花心。2.指女子的情怀。

朝中措鉴赏

《朝中措》是宋代诗人曹勋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以宝筝为主题,描绘了宝筝的美妙音色和歌唱的情景。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宝筝偏劝酒杯深,
宴会上歌舞婆娑。
秀指轻拨十三弦,
挑吟击玉发出金。
宝筝的牙台如锦绣,
指头轻巧地移动,
发出新颖的音调。
宝筝的美妙不需要装饰,
它向人们诉说着芳心。

这首诗词描绘了宝筝在宴会上的表演情景。诗中使用了形象生动的描写手法,通过宝筝的音乐和歌舞的婆娑来展现诗人对美的追求和对音乐艺术的热爱。

诗中的“宝筝”是一种古代的弹拨乐器,它的音色婉转动听,常用于宫廷乐队和宴会娱乐。诗人通过描写宝筝的演奏和音色,表达了对音乐的赞美和对艺术的追求。

诗词中的“宝筝偏劝酒杯深”表达了宝筝音乐的美妙让人陶醉其中,使人更加沉醉于美酒之中。接着诗人又描述了宴会上歌舞的情景,以及宝筝演奏时指头的灵巧和音乐的瑰丽。

整首诗词以宝筝为中心,通过描绘音乐和歌舞的场景,展现了诗人对美的追求和对艺术的热爱。宝筝的音乐和演奏技巧使诗人陶醉其中,他认为宝筝的美妙不需要任何装饰,它能够直接传达人们的芳心和情感。这首诗词既是对宝筝音乐的赞美,也是对艺术的颂扬。

曹勋简介

宋代·曹勋的简介

曹勋

曹勋(1098—1174)字公显,一字世绩,号松隐,颍昌阳翟(今河南禹县)人。宣和五年(1123),以荫补承信郎,特命赴进士廷试,赐甲科。靖康元年(1126),与宋徽宗一起被金兵押解北上,受徽宗半臂绢书,自燕山逃归。建炎元年(1127)秋,至南京(今河南商丘)向宋高宗上御衣书,请求召募敢死之士,由海路北上营救徽宗。当权者不听,被黜。绍兴十一年(1141),宋金和议成,充报谢副使出使金国,劝金人归还徽宗灵柩。十四年、二十九年又两次使金。孝宗朝拜太尉。著有《松隐文集》、《北狩见闻录》等。他的诗比较平庸,但有几首使金诗颇值得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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