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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韵和再开芍药十六首(其十五)

[宋代]:陆佃


诗文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十六首频频:(副)一次又一次;屡次:~招手|~点头。[近]频繁。
十五圆满:(形)没有缺欠、漏洞,使人满意:~结束|~成功。
向上:1.朝向较高或最高的位置。2.向上攀。
恼乱:烦忧;打扰。
汾阳:1.汾水之北地区。2.汾射,指隐士
内外:(名)①内部和外部;里面和外面:长城~,白雪皑皑。②表示概数;上下;左右:年龄在五十~。
依韵:谓按照他人诗歌的韵部作诗。韵脚用字只要求与原诗同韵而不必同字。
不妨:(副)没有妨碍,表示可以这样做:~一试|~尝尝。

陆佃简介

宋·陆佃的简介

陆佃

陆佃,宋熙宁三年(1070)进士,授蔡州推官、国子监直讲。元丰时擢中书舍人、给事中。哲宗时徙知邓州、泰州、海州。徽宗即位,召为礼部侍郎,命修《哲宗实录》。后拜尚书右丞,转左丞(副宰相)。家贫苦学,映月读书。过金陵受教于王安石。安石当问新政于佃,佃曰:“法非不善,但恐推行不能如本意。”熙宁三年(公元一〇七〇年),擢进士甲科,调蔡州推官召为国子监直讲。安石以佃不附已,专付之经术,不复咨以政。徽宗时,为尚书右丞。每欲参用元祐人才,遂低佃名在党籍,能为中大夫,知亳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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