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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颂六十七首(其五十六)

[宋代]:释原妙


诗文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不识:不知道,不认识。西周刑法中三种可宽恕的条件之一。指误杀。不处理,不主持。识,通“[[职]]”。
六十十七首不是:(名)错误;过失:好意帮他,反倒说我的~|他总在背后说别人的~。
拄杖:1.执持。三国魏曹操《陌上桑》:“食芝英,饮醴泉,拄杖桂枝佩秋兰。”2.支撑着拐杖。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方正》:“韩康伯病,拄杖前庭消摇。”宋苏轼《次韵参寥寄少游》:“当年步月来幽谷,拄杖穿云冒夕烟。”3.手杖,拐杖。唐钱起《题延州圣僧穴》诗:“四时树长书经叶,万岁巖悬拄杖籐。”宋陆游《晚步江上》诗:“高柳阴中扶拄杖,平沙稳处据胡牀。”明马愈《马氏日抄·憨皮袋》:“乃贯休所画弥勒佛像,横一拄杖挑皮袋於背,腰间曳一蕉扇。”鲁迅《故事新编·理水》:“‘禹来治水,一定不成功,如果他是鲧的儿子的话,’一个拿拄杖的学者说。”
识得:懂得﹐知道。
六十七五十六弄潮:在潮中戏水。
徒劳:(动)无益地耗费劳力:~无功|枉自~|~无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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