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唐代官府为强迫百姓纳税服役而巧立之名目。
⒈ 唐 代官府为强迫百姓纳税服役而巧立之名目。
引《新唐书·食货志二》:“復有‘进奉’、‘宣索’之名,改科役曰‘召雇’,率配曰‘和市’,以巧避微文,比 大历 之数再倍。”
范文澜 蔡美彪 等《中国通史》第三编第二章第四节:“强令民众服役叫做召雇。”
zhào1. 召唤:召集。召见。2. 召致,引来:召祸。召人怨。shào1.周朝国名,在今陕西凤翔一带。2.姓氏。
1. 出钱让人为自己做事:雇工。雇主。雇用。雇员。雇佣。雇请。2. 租赁交通运输工具:雇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