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须苦共鹤寻盟
出自宋代:魏了翁的《李提刑李参政再和招鹤诗再用韵以谢》
弟兄孙子总英明,玉雪成围眩昼晴。
寄语茅山何道士,不须苦共鹤寻盟。
不须苦共鹤寻盟的上一句是:寄语茅山何道士
鉴赏
诗词:《李提刑李参政再和招鹤诗再用韵以谢》
诗意:
这首诗是魏了翁在宋代创作的一首诗词。诗中表达了对李提刑和李参政兄弟的赞美,称赞他们聪明英明,如同玉雪一样洁白明亮,即使在晴朗的白昼也能闪耀夺目。诗人通过这首诗表达了对兄弟的敬佩和祝福,并向茅山的道士寄语,表达了不需要苦苦追求仙鹤的道路,因为兄弟的才华已经足够辉煌。
赏析:
这首诗以庆祝和赞美的口吻表达了魏了翁对李提刑和李参政兄弟的敬佩之情。诗中使用了玉雪和围眩昼晴的比喻,形容兄弟的才华和光辉。玉雪代表纯洁和高贵,围眩昼晴则暗示光芒四射、耀眼夺目。这样的比喻形象生动,给人一种清新明亮的感觉。
最后两句寄语茅山何道士,不须苦共鹤寻盟,表达了对道士们的思考和建议。诗人认为,不必苦苦追求仙鹤,因为兄弟的才华已经足够辉煌。这种表达暗示了对于人们追求仙道和超凡脱俗的观念的思考,以及对于真正的才华和智慧的珍视。诗人希望道士们能够明白这一点,不再为追求神仙而辛苦。
整首诗以简洁明快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李提刑和李参政兄弟的敬佩之情,同时也表达了对于人们追求仙道的思考。通过对自然景物的生动描写和比喻,诗人成功地传达了自己的情感和观点。这首诗整体上给人以明亮愉悦的感觉,同时也引发人们对于人生追求和智慧的思考。
魏了翁简介
宋代·魏了翁的简介
魏了翁(1178年—1237年) ,字华父,号鹤山,邛州蒲江(今属四川)人。南宋著名理学家、思想家、大臣。嘉熙元年(1237年)卒,年六十,赠太师、秦国公,谥文靖。魏了翁反对佛、老“无欲”之说,认为圣贤只言“寡欲”不言“无欲”,指出“虚无,道之害也”。推崇朱熹理学,但也怀疑朱注各经是否完全可靠。提出“心者人之太极,而人心已又为天地之太极”,强调“心”的作用,又和陆九渊接近。能诗词,善属文,其词语意高旷,风格或清丽,或悲壮。著有《鹤山全集》、《九经要义》、《古今考》、《经史杂钞》、《师友雅言》等,词有《鹤山长短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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