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十分人的下一句是:不责十分事
鉴赏
《责已吟》是宋代哲学家邵雍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不为十分人,不责十分事。
既为十分人,须责十分是。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一种对人与事的负责任态度。诗人认为,如果一个人不是完美的人,就不应该要求他去承担完美的责任。然而,一旦成为完美的人,就必须对每一件事情负起完美的责任。
赏析:
这首诗词简洁明了,用简洁的语言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诗人通过对人与事的关系进行思考,揭示了责任的重要性。首句"不为十分人,不责十分事"意味着一个人如果不具备十全十美的条件,就不应该被要求去承担过高的责任。这种观点可以理解为对人的宽容和接纳,认识到每个人都有不足之处,不应过分苛求。
而第二句"既为十分人,须责十分是"则强调了当一个人具备完美的条件时,他应该对自己所承担的事情负起完美的责任。这句话呼应了第一句,传达了一种对自我要求的态度。诗人认为,只有当自己具备了足够的能力和条件时,才有资格对事情产生真正的影响和责任。
整首诗词以简练的语言表达了邵雍关于责任和能力的思考,强调了责任与条件之间的关系。它提醒人们应该客观地看待自己和他人的能力,不应过分苛求,但也不应敷衍塞责,要求自己在具备条件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种思想对于个人的成长和社会的稳定都有积极的意义。
邵雍简介
宋代·邵雍的简介
邵雍(1011年—1077年),字尧夫,生于范阳(今河北涿州大邵村),幼年随父邵古迁往衡漳(今河南林县康节村),天圣四年(1026年),邵雍16岁,随其父到共城苏门山,卜居于此地。后师从李之才学《河图》、《洛书》与伏羲八卦,学有大成,并著有《皇极经世》、《观物内外篇》、《先天图》、《渔樵问对》、《伊川击壤集》、《梅花诗》等。嘉祐七年(1062年),移居洛阳天宫寺西天津桥南,自号安乐先生。出游时必坐一小车,由一人牵拉。宋仁宗嘉祐与宋神宗熙宁初,两度被举,均称疾不赴。熙宁十年(1077年)病卒,终年六十七岁。宋哲宗元祐中赐谥康节。
...〔 ► 邵雍的诗(1篇)〕猜你喜欢
- 瀑布岩冷清心魂
-
竞邀三五最圆魄
出自 宋代 梅尧臣: 《依韵和欧阳永叔中秋邀许发运》
- 一夜琼花发禁中
- 南沂西泗绕晴霞
-
翛然濠濮想,把酒劝庄周。
出自 近现代 林朝崧: 《重九夜偕庄竹书孝廉及诸侄泛舟莱园小池》
-
圣否共堙没,后人为伤情。
出自 明代 王祎: 《长安杂诗十首(其二)》
-
花阴渐渐移。
出自 : 《课儿联(其四○二)》
- 相逢已偶尔,告别更苍然。
-
红尘白发三千丈,野戌黄花一片愁。
出自 : 《竹林山楼海望》
- 椒浆泪玉沥,蠹简披往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