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见横人欺楚约的下一句是:忍闻稚子劝君行
鉴赏
《句》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是樊宾。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以及赏析:
《句》的中文译文:
耻见横人欺楚约,
忍闻稚子劝君行。
诗意:
这首诗词表达了作者对于横行霸道的人欺负守约之人感到耻辱,并对于一个年幼的孩子劝告自己行动的敬畏之情。
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简洁而有力的表达,传达了作者内心的情感和思考。首两句“耻见横人欺楚约”表达了作者对于守约之人受到欺凌的耻辱之情。横人指的是那些不守信用、强行欺凌他人的人。楚约则代表了对于守约的承诺和诚信。作者在这两句中表达了自己对于这种不公正行为的愤怒和羞愧。
接下来两句“忍闻稚子劝君行”则展示了作者对于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的劝告的感慨和敬畏之情。稚子代表了纯真和天真无邪的形象,他的劝告对于作者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这句诗表达了作者在面对困难和挑战时,内心深处对于纯真和正直的渴望和敬重。
整首诗词通过对于两个情节的交叉叙述,展示了作者内心的矛盾与思考。作者在面对不公与耻辱时感到愤怒和羞愧,但同时又在一个纯真的声音中找到了希望和勇气。这种对于价值观的思考和内心的挣扎使得这首诗词更具有深度和内涵。
总的来说,这首诗词通过简洁明了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于不公正行为的愤怒和对于纯真价值的敬畏。它呈现了作者内心的矛盾与思考,同时也展示了对于正直和诚信的渴望。
樊宾简介
宋代·樊宾的简介
樊宾(一一一五~?),字唐老,小名王尊,小字绍卿,果州南充(今四川南充东北)人。绍兴十八年(一一四八)进士,时年三十四(《绍兴十八年同年小录》)。按,有另一樊宾,河中人,高宗绍兴元年除荆南镇抚司同措置营田官,六年迁司农少卿,七年知袁州,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四、一○三、一一三、一五九,存以备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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