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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士头颅为党落

出自唐代周文雍的《绝笔诗

“壮士头颅为党落”出自近代周文雍的《绝笔诗》,诗句共7个字,诗句拼音为:zhuàng shì tóu lú wèi dǎng luò,诗句平仄:仄仄平平仄仄仄。

头可断,肢可折,革命精神不可灭。
壮士头颅为党落,好汉身躯为群裂。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不可:1.助动词。不可以;不能够:~偏废。~动摇。二者缺一~。2.跟“非”搭配,构成“非…不可”,表示必须或一定:今天这个会很重要,我非去~。3.决不能,必须不。
壮士:(名)健壮勇敢的人。
头颅:(名)脑袋;人的头:抛~,洒热血(喻指壮烈牺牲)。
好汉:(名)勇敢坚毅、敢作敢当的男子汉:英雄~|~做事~当。
身躯:身体;身材:健壮的~。~高大。

壮士头颅为党落的上一句是:革命精神不可灭

壮士头颅为党落的下一句是:好汉身躯为群裂

鉴赏

周文雍:1927年12月广州起义时,曾任广州苏维埃劳动委员和工人赤卫队总指挥。1928年春,他和假称夫妻关系一起坚持地下工作的陈铁军同志同时被捕。以上这首慷慨激昂的诗,是文雍同志写在监狱的墙壁上的。在狱中,他们严辞驳斥敌人的审问,使反动派张口结舌。就义时,态度从容,沿途高喊革命口号,高唱《国际歌》,感动得许多群众掩面哭泣;在刑场上,他们向群众作了最后一次演讲,陈铁军同志并当众宣布和周文雍同志结婚:“让反动派的枪声,来作为我们结婚的礼炮吧!”他们同声高呼:“同志们,永别了。望你们勇敢战斗!未来是属于我们的!”

周文雍简介

唐代·周文雍的简介

周文雍

周文雍(1905—1928)男,汉族,广东开平人,中共党员。1905年生于广东开平。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参加省港大罢工和广州起义。历任广州工人代表大会特别委员会主席,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长、工委书记,广州工人赤卫总队总指挥,广州苏维埃政府人民劳动委员,中共广东省委工人部长。1927年大革命失败后,和中共两广区委妇女委员陈铁军在广州建立党的秘密联络机关,对外假称夫妻。不幸的是,由于叛徒告密,1928年1月27日,周文雍和陈铁军同时被捕。敌人向他们施用了酷刑,但他们坚决不向敌人低头。同年2月6日,他们被判处死刑、英勇就义。

...〔 ► 周文雍的诗(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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