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名句 > 陈献章的名句 > 盗贼轻人命,纲常杀此躯。

盗贼轻人命,纲常杀此躯。

出自明代陈献章的《挽庄节妇三首(其二)

dào zéi qīng rén mìng , gāng cháng shā cǐ qū 。

盗贼轻人命,纲常杀此躯。

也能作厉鬼,不问葬江鱼。

骨肉他乡尽,英灵此庙居。

乾坤不朽事,持以报君夫。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盗贼:(名)强盗和小偷的总称。
人命:①人的性命:~关天。②指人的寿命:~有长有短。③指人的命运。
纲常:纲常gāngcháng[threemain-staysandfiveconstantvirtues]三纲五常的简称那一个欺心失礼仪,这一个变脸没纲常。——《西游记》必坚志气以守所学,谨几微以验所学,正纲常以励所学,用忠言以充所学。——《宋史·叶味道传》

盗贼轻人命,纲常杀此躯。的下一句是:也能作厉鬼,不问葬江鱼。

陈献章简介

明代·陈献章的简介

(1428—1500)明广东新会人,字公甫,号石斋,晚号石翁,居白沙里,学者称白沙先生。正统十二年,两赴礼部不第。从吴与弼讲理学,居半年而归。筑阳春台,读书静坐,数年不出户。入京至国子监,祭酒邢让惊为真儒复出。成化十九年授翰林检讨,乞终养归。其学以静为主,教学者端坐澄心,于静中养出端倪。兰溪姜麟称之为“活孟子”。又工书画,山居偶乏笔,束茅代之,遂自成一家,时呼为茅笔字。画多墨梅。有《白沙诗教解》、《白沙集》。

...〔 ► 陈献章的诗(2121篇)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