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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怜何事轻相失,花木凄然亦与喧。

出自明代郭之奇的《三月三十夜与承之偕二兄小酌计春已去十有三日议各取平上去入之十三韵为五绝以纪事上平十三

xiāng lián hé shì qīng xiāng shī , huā mù qī rán yì yǔ xuān 。

六载风光不系跟,逢春能几见家园。

相怜何事轻相失,花木凄然亦与喧。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何事:什么事;哪件事。为何,何故。
花木:(名)指供观赏的花和树木。
凄然:(书)(形)形容悲伤:泪水~而下。
相怜:相互怜爱、怜惜。

相怜何事轻相失,花木凄然亦与喧。的上一句是:六载风光不系跟,逢春能几见家园。

郭之奇简介

明代·郭之奇的简介

郭之奇(1607年-1662年),字仲常,号菽子,又号正夫、玉溪。广东揭阳县榕城东门(今广东揭阳市榕城区)人。为南明大臣,历任南明文渊阁大学士加太子太保(相当宰相)兼吏部尚书、兵部尚书,率军转战闽粤滇黔抗清,于顺治十八年(1661年)在广西桂林为清将韦永福所俘,翌年殉国。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追谥忠节。

...〔 ► 郭之奇的诗(186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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