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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也灭圣经,罪不容于死。

出自清代熊良巩的《寻乔亭遗迹与徐骑省双溪行院碑俱不见

sī yě miè shèng jīng , zuì bù róng yú sǐ 。

庄周曾论书,丁字乃有尾。

八分周已有,不自秦人始。

缅昔雨粟后,仓颉古文起。

周宣二千年,中国通行此。

大篆变古法,籀文传自史。

李斯变小篆,损益成绝技。

八分即小篆,聚讼殊可已。

武将乃造笔,中涓更造纸。

不必出圣贤,万世遵遗轨。

斯也灭圣经,罪不容于死。

此事可掩罪,亦薄乎云尔。

斯诛汉隶出,却笑父似子。

唐朝名最盛,莫过阳冰李。

咸谓李氏后,骑省一人耳。

清峭皖公山,山影落杯里。

当时南唐衰,谪居下柴里。

双溪行院婢,古秀世无比。

乔亭双美人,有灵亦当喜。

谁知金源后,碑失亭亦毁。

迄今七百年,何处寻遗址。

金石且不寿,叹息循山趾。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圣经:1.圣贤所著的经典。指儒家奉为典范的著作。2.基督教的经典。分旧约、新约两种。各国译本达千余种之多。
不容:不容bùróng∶不许;不让不容置疑不容许有什么怀疑∶不容许存在;不接纳为世所不客

斯也灭圣经,罪不容于死。的上一句是:不必出圣贤,万世遵遗轨。

斯也灭圣经,罪不容于死。的下一句是:此事可掩罪,亦薄乎云尔。

熊良巩简介

清代·熊良巩的简介

熊良巩,字弼士,号保渡,潜山人。有《西园遗稿》。

...〔 ► 熊良巩的诗(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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