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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嗟香案吏,归作钓台人。

出自宋代汪藻的《起居方舍人挽诗二首(其一)

gòng jiē xiāng àn lì , guī zuò diào tái rén 。

汉殿胪传处,回头四十春。

共嗟香案吏,归作钓台人。

意气林泉老,名声日月新。

贾生方拟召,鵩鸟在承尘。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钓台:钓台diàotái为钓鱼而设在水边的台子
香案:香案xiāng’àn香几,用来放香炉的长方形桌子。

共嗟香案吏,归作钓台人。的上一句是:汉殿胪传处,回头四十春。

共嗟香案吏,归作钓台人。的下一句是:意气林泉老,名声日月新。

汪藻简介

宋代·汪藻的简介

汪藻

汪藻(1079~1154)北宋末、南宋初文学家。字彦章,号浮溪,又号龙溪,饶州德兴(今属江西)人。汪谷之子。先世籍贯婺源,后移居饶州德兴(今属江西)。早年曾向徐俯、韩驹学诗,入太学,喜读《春秋左氏传》及《西汉书》。崇宁二年(1103)进士,任婺州(今浙江金华)观察推官、宣州(今属安徽)教授、著作佐郎、宣州(今属安徽)通判等职。《全宋词》录其词4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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