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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根得所非难事,咫尺梧桐有凤巢。

出自清代李希圣的《玉兰

zhí gēn dé suǒ fēi nàn shì , zhǐ chǐ wú tóng yǒu fèng cháo 。

长安二月三月交,玉兰试花初解苞。

谁令喝道杀风景,并欲煎酥充夜庖。

芜没暂当随澧芷,太平仍拟致淮茅。

植根得所非难事,咫尺梧桐有凤巢。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梧桐:植物名。梧桐科梧桐属,落叶乔木。树皮平滑,干端直,枝条轮生。叶具长柄,脉腋密被软毛。夏开黄绿色小花,雌雄同株。蒴果膜质,完全开裂,每一果片各生种子三~五粒,种子有皱纹,大小如豌豆。原产于我国,日本、菲律宾、印度均有分布。。
咫尺:形容距离很近:~之间。近在~。
非难:(动)指责和质问(多用于否定式):他的行为无可~。[近]责难。
难事:难事nánshì难办的事或不愉快的事辨认某些人的手迹,是一件难事
植根:扎根。比喻深入到人或事物中去,打下基础。

植根得所非难事,咫尺梧桐有凤巢。的上一句是:芜没暂当随澧芷,太平仍拟致淮茅。

李希圣简介

清代·李希圣的简介

李希圣

希圣(1864年-1905年)清末官员,诗人。字亦元,号卧公,湖南湘乡(长沙)人。生于清穆宗同治三年,卒于德宗光绪三十一年,年四十二岁。光绪十八年(1892)进士。官刑部主事,荐举经济特科。初治训诂,通古今治法,尝纂《光绪会计录》以总综财赋,又草《律例损益议》,张百熙等极重之。百熙奉诏管学,引以为助。希圣通籍后始学为诗,有作必七律,以玉溪生(李商隐)自许,著有《雁影斋诗存》,传于世。

...〔 ► 李希圣的诗(26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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