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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帑发粟毋或靳,惠俾均沾敕大吏。

出自清代弘历的《降旨命直?总督山东巡抚优恤去岁被水诸州县诗以志事

fā tǎng fā sù wú huò jìn , huì bǐ jūn zhān chì dà lì 。

豫省去岁当河决,灾重优恩施次第。

江苏两浙与安徽,喜遇春巡泽亦逮。

新正宽大宜频颁,斋暇益切忧民意。

直?山东昨秋涝,较豫虽轻实波及。

发帑发粟毋或靳,惠俾均沾敕大吏。

犹廑春月赈期完,宁免不接青黄际。

用是十行再申命,方伯胥应善抚字。

灾有重轻户殊贫,保甲可按知极次。

加一加二率咸知,即使再加莫拘例。

君臣皆食天禄人,嗟嗟群赤无禄位。

恤民设不尽此心,宁弗深惭旷工义。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大吏:大吏dàlì指大官督抚大吏争上符瑞。——《明史·海瑞传》

发帑发粟毋或靳,惠俾均沾敕大吏。的上一句是:直?山东昨秋涝,较豫虽轻实波及。

发帑发粟毋或靳,惠俾均沾敕大吏。的下一句是:犹廑春月赈期完,宁免不接青黄际。

弘历简介

清代·弘历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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