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所以司言,所言必正说。
出自宋代:陈淳的《閒居杂咏三十二首(其十六)口》
口所以司言,所言必正说。
非法谨勿道,道之为噬噎。
口所以司言,所言必正说。的下一句是:非法谨勿道,道之为噬噎。
鉴赏
《閒居杂咏三十二首·口》是宋代诗人陈淳所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描绘了口的重要性以及言语的力量。
译文:
口是司掌言辞之工具,
所说之话必须真实正确。
不合法律的事请不要述说,
否则会带来困扰和问题。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通过对口的描绘,强调了言语的重要性和影响力。诗人陈淳认为,口是人们表达思想和感情的工具,但在使用口说话时,必须谨慎选择言辞,确保所言的真实性和正确性。这是因为不合法的言论或虚假的陈述可能会带来麻烦和困扰。
诗中的"非法谨勿道,道之为噬噎"一句,表达了诗人对言辞的规范和约束。他警告人们不要说违法的话或传播虚假信息,因为这样的行为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好的后果。"噬噎"这个词形象地描述了不良言辞的负面影响,暗示着它会像毒蛇一样咬伤人们。
这首诗词的诗意是教诲人们慎言,谨慎选择自己的言辞,避免言语上的过失和不当。它提醒人们言辞的力量,以及言语行为对自己和他人的影响。诗人陈淳通过这首诗词传递了对真实和正确言辞的追求,并呼吁人们在言语中保持诚实和谨慎。
陈淳简介
宋代·陈淳的简介
陈淳(1159~1223)是中国南宋理学家。字安卿,亦称北溪先生。漳州龙溪(今福建漳州龙文人),今祠建漳州龙文洛滨社。朱熹晚年的得意门生,理学思想的重要继承者和阐发者。著作有《北溪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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