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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木固为尘,丑名终未已。

出自宋代文同的《书平泉草木记后二首(其二)

cǎo mù gù wèi chén , chǒu míng zhōng wèi yǐ 。

公岂不聪明,嗜好乃如此。
若非以私饵,是物安至止。
彼致者何人,定非端洁士。
草木固为尘,丑名终未已。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草木:1.草与树木。2.指荒野。3.比喻卑贱。多用作自谦之词。
固为丑名:丑恶的名声。

草木固为尘,丑名终未已。的上一句是:彼致者何人,定非端洁士。

鉴赏

《书平泉草木记后二首》是一首宋代的诗词,作者为文同。这首诗词探讨了人们对于贪欲和道德的思考,并通过观察自然界中的草木来表达作者的观点。

中文译文:
公岂不聪明,嗜好乃如此。
若非以私饵,是物安至止。
彼致者何人,定非端洁士。
草木固为尘,丑名终未已。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自然界的草木为象征,表达了对人性贪欲和道德败坏的思考。首句“公岂不聪明,嗜好乃如此。”提醒人们,人们本来是聪明的,但却因为贪欲而沉迷于物质欲望。第二句“若非以私饵,是物安至止。”意味着如果不满足私欲,物质欲望就会停止。作者认为那些追求物质的人,定然不是纯洁高尚的人士。

接下来的两句“彼致者何人,定非端洁士。草木固为尘,丑名终未已。”通过将草木比喻为人们的形象,表明草木即使生长在尘埃中,也不会有污名。而人们作为有思想和道德的生物,却难以摆脱丑名。这是对人性的深刻思考和批判。

整首诗词在简洁明了的语言中陈述了作者对人性贪欲和道德败坏的观察,并通过对自然界草木的比喻,表达了对人性的反思。诗词呼唤人们应当抑制贪欲、追求高尚的道德品质,以期达到内心的纯洁和和谐。

文同简介

宋代·文同的简介

文同

文同(1018~1079年),字与可,号笑笑居士、笑笑先生,人称石室先生。北宋梓州梓潼郡永泰县(今属四川绵阳市盐亭县)人。著名画家、诗人。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进士,迁太常博士、集贤校理,历官邛州、大邑、陵州、洋州(今陕西洋县)等知州或知县。元丰初年,文同赴湖州(今浙江吴兴)就任,世人称文湖州。元丰二年(1079)正月二十日,文同在陈州(今河南省淮阳县)病逝,未到任而卒,享年61岁。他与苏轼是表兄弟,以学名世,擅诗文书画,深为文彦博、司马光等人赞许,尤受其从表弟苏轼敬重。

...〔 ► 文同的诗(86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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