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借不借借鉴赏
《借借不借借》是宋代释正觉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它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借借不借借,
了解尽人情况。
无所系缚,自由自在。
未曾知道有离别之感,直到南泉召唤牛。
诗意:
这首诗词通过简练的语言表达了一种超越物质欲望、追求心灵自由的境界。诗人通过借借不借借的表达方式,让人们思考财富与物质束缚对人的影响,强调了摆脱物质欲望的重要性。诗中提到识尽甘辛百草头,意味着经历了人生的各种甘苦,但却能超脱其中,达到一种自由自在的状态。直到南泉唤作牛,才让诗人意识到自己的内心已经被物质所束缚,唤起了对离别之感的思考。
赏析:
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词句表达了深刻的哲理。诗人通过借借不借借、鼻无牵纆等反复对比的手法,巧妙地表达了超越物质欲望的主题。诗中的甘苦百草头形象地描绘了人生的种种境遇,而诗人则以超然的姿态面对这一切。南泉唤作牛是诗中的一个象征,它是对物质欲望的一种警醒,让诗人意识到自己内心的束缚。整首诗通过简练的语言和独特的意象,表达了对物质束缚的反思和追求内心自由的渴望。
这首诗词以其深刻的诗意和简练的表达方式引人思考。它通过对人生境遇和物质欲望的描绘,表达了诗人对自由、超脱和内心追求的渴望。诗中的意象和对比手法使诗意更为丰富,给人一种清新脱俗的感觉。这首诗词在宋代文学中独树一帜,展示了作者的独特见解和才华,也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考和启示。
释正觉简介
宋代·释正觉的简介
觉(一○九一~一一五七),号宏智,俗姓李,隰州隰川(今山西隰县)人。 年十一出家,十五落发,十八游方,三十四出世。 得度于净明寺本宗大师,得戒于晋州慈云寺智琼律师,得法于舒州丹霞山子淳禅师。 初住泗州普照寺。 钦宗靖康二年(一一二七)四月,移住舒州太平兴国禅院。 高宗建炎元年(一一二七)十月,迁江州庐山圆通崇胜禅院。 二年六月,住江州能仁寺,九月,移住真州长芦崇福禅院。 三年末住庆元府天童山景德寺。 绍兴八年(一一三八),受诏住临安府灵隐寺,未阅月,归天童。 二十七年卒,年六十七。 为青原下十三世,丹霞子淳禅师法嗣。 有宗法等编《天童正觉禅师广录》九卷传世。 事见《广录》及所附周葵撰《塔铭》、王伯庠撰《行业记》,《嘉泰普灯录》卷九、《五灯会元》卷一四、《宝庆四明志》卷九有传。 正觉诗,以辑自《续藏经》所收《天童正觉禅师广录》编为六卷。 辑自他书者附于卷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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