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愤不胜陈的上一句是:更嫌莺自语
鉴赏
《林签判挽诗》是宋代叶适创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词以简洁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生活的思考和感慨,体现了对社会现象的批判和对自然景色的赞美。
诗词中的中文译文如下:
作邑有何好,利民翻害身。
怕回湘水月,惊失象台春。
暮草已多碧,园花空复新。
更嫌莺自语,幽愤不胜陈。
这首诗词通过对作邑(指官府)的思考,表达了作者对社会问题的关切。作者认为官府只顾谋求私利,却给百姓带来了伤害。
诗词的诗意通过对回湘水月和象台春的提及,展示了作者对美好自然景色的向往。然而,作者却忧虑自己可能会错过这些美景,因为他的心被社会纷扰所困扰。
诗词的赏析中,作者运用了简练的语言,凭借寥寥数语,表达了他对社会现象的不满和对自然之美的向往。通过描绘暮草已多碧、园花空复新,作者展示了自然界的变幻和生机,与官府的腐败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最后两句诗表达了作者对莺鸟自语的嫌恶之情,莺鸟自语也可以理解为社会上的虚伪言行。作者的幽愤之情无法言说尽,他对社会现象的不满和忧虑溢于言表。
总的来说,《林签判挽诗》以简练而深刻的语言,表达了作者对社会问题的忧虑和对自然之美的向往,既有批判现实的一面,又有对美好事物的渴望,给人以思考和共鸣。
叶适简介
宋代·叶适的简介
叶适(1150年5月26日—1223年2月21日),字正则,号水心居士,温州永嘉(今浙江温州)人,南宋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论家,世称水心先生。嘉定十六年(1223年),叶适去世,年七十四,赠光禄大夫,获谥“文定”(一作忠定),故又称“叶文定”、“叶忠定”。叶适主张功利之学,反对空谈性命,对朱熹学说提出批评,为永嘉学派集大成者。他所代表的永嘉事功学派,与当时朱熹的理学、陆九渊的心学并列为“南宋三大学派”,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温州创业精神的思想发源。著有《水心先生文集》、《水心别集》、《习学记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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