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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民身薙草,为有雁门军。

出自宋代薛季宣的《读大定书诏

qǐ mín shēn tì cǎo , wèi yǒu yàn mén jūn 。

窃国盗仁义,惊人新见闻。

腥膻冠冕俗,秽杂犬羊群。

孟获尚七纵,匈奴非五分。

启民身薙草,为有雁门军。

诗句中出现的词语含义
雁门:郡名。战国赵地。秦置郡。今山西北部皆其地。见'雁门山'。见'雁门关'。

启民身薙草,为有雁门军。的上一句是:孟获尚七纵,匈奴非五分。

薛季宣简介

宋代·薛季宣的简介

薛季宣

薛季宣(1134~1173),字士龙,号艮斋,学者称艮斋先生,永嘉(今浙江温州市鹿城区)人,南宋哲学家,永嘉学派创始人。薛徽言之子。少时随伯父薛弼宦游各地。17岁时,在岳父处读书,师事袁溉,得其所学,通礼、乐、兵、农,官至大理寺主簿。历仕鄂州武昌县令、大理寺主簿、大理正、知湖州,改常州,未赴而卒。反对空谈义理,注重研究田赋、兵制、地形、水利等世务,开创永嘉事功学派先志。著有《浪语集》、《书古文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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